关于 2020-2021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
根据《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甘财教 ﹝2019﹞81 号)和《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》 (甘财教﹝2020﹞58 号)要求,下达我校 2020 年(秋季学期) 国家助学金 536.77 万元,我校实际受助学生 3908 人,资助金额 536.82 万元,不足部分由学校筹措。现将 2020 年度(秋季学期)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《兰州工业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》(见《大学生手册》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国家助学金按在校学生的 36.2%评定,按各学院学生人 数相应比例为基准分配名额。经济困难学生分困难和特殊困难两 个等级,分别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 80%、20%,资助标准分 别为每人每年 2300 元、4300 元。 (备注:2020 级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 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”等七类特困群体学生 必须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。)

三、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限额指标等额评审,各学院分配名额及金额见附件 1

四、请各学院按照“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程 序”(附件 2)规定的时限将评选结果及其相关材料(盖章的纸 制材料和电子表格),即按照“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” 附件 3)要求认真填写的《2020—2021 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 批表》(附件 4)和《兰州工业学院 2020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 单备案表》(附件 5)经统计汇总后上报学生处(大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)。

五、请负责国家助学金材料组织及上报的辅导员老师注意: 各二级学院上报的《兰州工业学院 2020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 生名单备案表》按照本科专业(或班级)、专科专业(或班级) 分别统计印制装订。在应填报的电子表格中也已做了区分(内分 本科、专科两张数据表)。

六、在评定过程中,要对特殊情况的学生予以特别关注, 尤其是今年暑期,我国多省市遭受了洪涝灾害,我省陇南、甘南 等地区也发生了洪涝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,请各二级学院重点关 注,确保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以资助;在培养学生自 信自立自强的同时,教育他们要经常站在别人的角度,设身处地 地感他人所感、知他人所情,学会感谢人、体谅人、帮助人,以 达到资助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。

七、获得资助同学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与公益活 动作为回报学校、回报社会、奉献爱心的需要。根据《兰州工业 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》第五款第 6 条,每位获得资助同学需 参加不少于 10 个小时的义务工作,具体见《兰州工业学院大学 生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》(兰工院 [2019]256 号),并认真填写《兰州工业学院实践育人成长手 册》后报所在学院认证、考核


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2020 年 10 月 22 日

文章分类: 学工通知最新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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